3.1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 標段名稱 (標段號) | 簡要技術指標 | 對投標企業要求 |
機電工程設備采購一標段 (JDSB-1) | 本項目所需服務器、磁盤陣列、IP SAN存儲設備、網絡安全設備、路由器、交換機、工業以太網交換機等設備供貨、運輸、調試及質保責任等相關工作。 | 資質資格要求 | 投標人為擬采購設備的生產商或代理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代理商必須取得交換機、網絡安全設備生產廠商對該項目的授權。 |
業績要求 | 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累計完成所投品牌產品合同額10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采購合同。(代理商投標僅認定代理商自身業績)。 |
財務要求 | 近3年(2018年~2020年或2019年~2021年)平均資產負債率不高于80%。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無 |
分包要求 | 不允許 |
聯合體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無 |
機電工程設備采購二標段 (JDSB-2) | 本項目所需可變信息標志、LED顯示屏、費額顯示器、小間距LED屏顯示系統等設備供貨、運輸、調試及質保責任等相關工作。 | 資質資格要求 | 投標人為擬采購設備的生產商或代理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代理商必須取得小間距LED屏、可變信息標志生產廠商對該項目的授權。 |
業績要求 | 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累計完成所投品牌產品合同額10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采購合同。(代理商投標僅認定代理商自身業績)。 |
財務要求 | 近3年(2018年~2020年或2019年~2021年)平均資產負債率不高于80%。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無 |
分包要求 | 不允許 |
聯合體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無 |
機電工程設備采購三標段 (JDSB-3) | 本項目所需車道控制機、ETC門架車道控制機、自動欄桿、車輛檢測器、收費機器人、ETC車道RSU、ETC門架RSU等設備供貨、運輸、調試及質保責任等相關工作。 | 資質資格要求 | 投標人為擬采購設備的生產商或代理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代理商必須取得車道控制機、ETC車道RSU、ETC門架RSU生產廠商對該項目的授權。 |
業績要求 | 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累計完成所投品牌產品合同額10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采購合同。(代理商投標僅認定代理商自身業績)。 |
財務要求 | 近3年(2018年~2020年或2019年~2021年)平均資產負債率不高于80%。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無 |
分包要求 | 不允許 |
聯合體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無 |
機電工程設備采購四標段 (JDSB-4) | 本項目所需收費亭、稱重檢測設備、攝像機、車牌號自動識別設備、ETC門架車牌識別一體機、三鏡頭車牌識別及抓拍設備、氣象檢測器、能見度檢測器等設備供貨、運輸、調試及質保責任等相關工作。 | 資質資格要求 | 投標人為擬采購設備的生產商或代理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代理商必須取得車牌號自動識別設備、三鏡頭車牌識別及抓拍設備生產廠商對該項目的授權。 |
業績要求 | 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累計完成所投品牌產品合同額10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采購合同。(代理商投標僅認定代理商自身業績)。 |
財務要求 | 近3年(2018年~2020年或2019年~2021年)平均資產負債率不高于80%。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無 |
分包要求 | 不允許 |
聯合體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無 |
機電工程設備采購五標段 (JDSB-5) | 本項目所需遠距離供電設備、UPS、穩壓電源、戶外綜合機柜、戶外型UPS等設備供貨、運輸、調試及質保責任等相關工作。 | 資質資格要求 | 投標人為擬采購設備的生產商或代理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代理商必須取得UPS、遠距離供電設備生產廠商對該項目的授權。 |
業績要求 | 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累計完成所投品牌產品合同額1000萬元及以上的設備采購合同。(代理商投標僅認定代理商自身業績)。 |
財務要求 | 近3年(2018年~2020年或2019年~2021年)平均資產負債率不高于80%。 |
信譽要求 |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狀況或不良信用記錄: 1.被省級及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取消招標項目所在地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內; 2.被責令停業,暫扣或吊銷執照,或吊銷資質證書; 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5.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人員要求 | |
主要機械設備(含試驗檢測)要求 | 無 |
分包要求 | 不允許 |
聯合體要求 | 不接受 |
其他要求 | 無 |
3.2 | 每個申請人最多可對2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個標段。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最高信用等級的申請人,最多可對2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個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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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須于招標文件獲取有效期內,登錄山東省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進行注冊(已注冊成功的無需重復注冊),憑企業數字證書(CA)身份認證密匙進行擬投標項目登記確認。 |
3.4 |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
3.5 | 投標文件中已列明但開標前未記錄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全國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中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從業單位、業績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在招標評審時不予認定。 非交通運輸行業職責范圍內的從業單位、業績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應確?稍谑〖壭袠I主管部門監管平臺或國家相應平臺中查詢,并在投標時提交相關截圖及網址等信息。 根據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信用信息管理的有關規定,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將從業單位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信息及時錄入到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進行合同履約管理和信用評價工作。 |
3.6 | 本項目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及評標專家將對投標人提供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投標文件中人員、業績等資料進行核査,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在評標期間發現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其投標將被否決;在簽訂合同前發現作為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提供了虛假材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招標人將對投標人上述弄虛作假行為上報省級和國家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作為不良記錄納入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 |